第六十八章 待客之道(1/2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如果被浏览器转码或畅读,内容容易缺失,阅读体验极差,请退出转码或畅读模式。

龙陇现在的实力有多强?
  如果说一品金丹,让他和同境界的金丹真人已经拉开了实力差距;那么后续结了一品仙婴之后,这个差距本身也被再次扩大。
  如今的龙陇,战斗实力固然比不上真正的仙人,但也已经差之不远。
  所谓仙婴,确实拥有媲美仙人的威能。至于元婴境界的寻常修士,无论多少也不能制也。
  而北溟梵洋之中的蛟龙修士,虽然拥有较完整的功法传承,但这么长时间下来并未和外界交流,也缺少足够的斗法环境,是以大部分修士的战斗能力都不怎么样。
  被龙陇一番龙威压倒,第一时间居然没想着摆脱意识控制,而是不断用肉体去挣扎,结果自然是毫无还手之力。
  龙陇漠然环顾全场,目光最后落在那被制服的老者身上,心里已经有了猜测。
  想来,之前通过传送法阵联系自己的,应该就是这个老者了。
  至于他为什么会被那中年修士给抓住,原因自然也不难猜:
  在北溟梵洋境内,始终存在着两股势力,即保守派和革新派。
  前者导致北溟梵洋至今未曾对外界开放过,因此是蛟龙一族的主要势力;后者则是和施瑶、龙陇联络的人,目前也只能偷偷摸摸地搞。
  至于龙陇龙狐为何在外面被放了大半个月的鸽子,想来是这革新派的老者意图为两人打开通道,结果却被保守派发现所致。
  想到这里,龙陇便看向那个老者,施加在他身上的龙威减轻了些。
  那老者终于爬起身来,指着龙陇,满脸却是痛恨懊悔的表情:
  “你!你!”
  “我怎么了?”龙陇莫名其妙。
  明明是我救了你,结果你却摆出这么一副臭脸,是什么意思?
  “你怎么会是洞元境界?”老者神情不甘地说道。
  龙陇:……
  这……所以是因为我在通讯玉简里故意打造傻白甜人设,让这个蛟龙老者把我当做是涉世未深的小妖了吧。
  说实话,就你的这点智商,还是不要让北溟梵洋和外界联系比较好。
  “我为何不能是洞元境界?”龙陇反问说道。
  老者无言。当初他得了龙陇寄来的血液后,便立刻拿去进行法术检定,结果确认对方是货真价实的龙族,只是修为境界差强人意。
  正因为如此,老者才会对龙陇放下戒心:毕竟对方还是个孩子嘛。
  却没想到这孩子刚到北溟梵洋,立刻化身成洞元境的巨佬,将二十多个壮汉全部打翻在地——这要是他再起了歹心,那北溟梵洋如何自保?
  嗯,对方毕竟也是蛟龙,应该不会对同族痛下杀手……吧?
  看着周围倒地不起的同族,老者缓缓吞咽口水,感觉有冷汗从鬓角渗了出来。
  “你们北溟梵洋也太过分了。”龙陇振振有词地说道,“我们听闻北溟梵洋乃是蛟龙遗民最后的聚集地,因此不远万里前来投奔,结果刚进来就被人围攻,算是怎么回事?这就是北溟梵洋的待客之道吗?”
  那几个洞元境的蛟龙修士还在挣扎,闻言居然僵在原地,心里有一万个槽要吐。
  哪里的客人是刚进主人的家门,就把主人全部用龙威压趴在地上的?
  “龙陇。”龙狐便适时出来唱红脸,“我看这里头肯定有什么误会,要不先等大家起来再说?”
  蛟龙修士们齐齐沉默了:什么叫“等我们起来”?分明是得你们“放我们起来”才对!
  念头刚刚落下,身上的龙威便为之一轻。
  大家狼狈地站起身来,将目光投向那中年修士,意思是问他现在要怎么做。
  中年修士也很尴尬。先前脱口而出叫对方“贼子”,转眼就被对方一个龙威干翻,傻子都知道自己这么多人完全不是对方的对手,还能怎么办?
  还不是对方想怎么办,就怎么办!
  “话说啊。”龙陇神情不满地再次开口问道,“我们在这里站了这么久,难道都没有茶水喝吗?”
  “有的有的。”老者总算第一个反应过来,给那中年修士疯狂使眼色。
  中年修士沉默片刻,摆手道:
  “那就请贵客移步。”
  一行人沉默地朝冰山方向走去。一路上,中年修士和老者都一言不发,但龙陇自然晓得他们是在传音入密交流,因此也不做任何阻止,只是好整以暇地扫描四周。
  这北溟梵洋,和那金蝉寺也有些类似,都属于基本封闭的洞天秘境,且秘境之中有基本的灵气循环,因此可以长期容纳大量的修士居住。
  龙陇扫描到冰山脚下,便发现这里果然也有小镇,里面都是些快要化形的蛟龙族小妖。
  在小镇的外围冰原上,有一处面积很大的湖泊,里面游动的则是修为更加低下的、甚至没能化出双腿的幼龙,在湖泊里互相打闹嬉戏。
  “感觉和苍龙他们的建木神岛有点像。”龙狐随口和龙陇说道。
  周围的蛟龙族修士顿时齐齐一惊:什么,原来是苍龙一族派来,要侵略我们北溟梵洋的吗?
  “差远了好吗?”龙陇说道,“你看看这些非化形蛟龙的基数,再看看化形阶的修士数量,这化形比例完全比不过苍龙一族好吗?”
  修士们:……
  “其实。”老者小心翼翼地说道,“我们还有很多修士不在这里,贵客看到的只是一部分而已。”
  “哦。”龙陇漫不经心地说道,“就算如此,也肯定比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
上一章 章节目录 下一页